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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款支出金额: 暂无财务进展
机构信息
执行计划
1.服务时间:2026年3月-2028年12月
项目前期:项目专职人员及志愿者实地走访社区;
项目中期:项目开始线上筹款、根据受助人名单完成相关物资采购及发放,并及时同步进展及财务披露信息;
项目后期:项目结项,更新结项报告;
2.受益人群:社区内困境老人、困境儿童、残障人士、社区居民。
3.受益对象筛选标准:与地方民政部门合作,由民政部门或地方村委,社区提供老人、儿童、残疾人帮扶名单;由工作人员与地方志愿者上门核实情况,如情况属实则将帮扶对象信息收纳进数据库。
困境老人筛选条件:
1.年龄在 60 周岁及以上;
2.满足以下任一困难情形:
1).纳入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低保边缘家庭范围。
2).无固定收入来源,且子女无赡养能力或为独居老人。
3).因重大疾病、意外事故导致家庭支出远超收入,陷入生活困境。
4).生活自理能力较弱或存在特殊照料需求(如独居、失能、半失能、空巢等)。
5).其他情形导致生活陷入困难的。
困境儿童筛选条件:
1.处于义务教育阶段或全日制高中、中专在读状态;
2.符合以下任一情形:
1).家庭成员纳入低保、特困供养、低保边缘家庭。
2).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单亲家庭且监护人无稳定收入。
3).因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遭遇自然灾害 / 意外事故导致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承担学业相关费用。
4).其他情形导致家庭生活陷入困难的。
残障人士筛选条件:
1.持有残疾证或经专业机构评估的残障人士(经专业机构评估认定已符合残疾的评定标准有效证明);
2.符合以下任一情形:
1).纳入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低保边缘家庭范围。
2).无稳定就业渠道。
3).因残疾导致康复、护理等刚性支出较大,加重家庭负担。
4).其他情形导致生活陷入困难的。
"社区活动"社区筛选标准:存在50名以上受助人的社区。即可举办“社区活动”。
4.执行地点:全国
本项目执行标准,以实际情况发生为准。
预算表审核说明:西安市莲湖区华益慈善事业促进会已根据促进会预算采购标准及采购流程规范对本项目的预算进行审核,确认符合促进会的预算制定规范及采购规范,如有疑问,可联系促进会电话:17791905795、邮箱:17791905795@163.com
本项目最低可执行金额为1000元,若最终所募善款少于“最低可执行金额”,善款的变更使用方向为本机构其他公益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