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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款支出金额: 暂无财务进展
机构信息
执行计划
1、帮扶时间:长期,以12个月为一个执行周期,按年度滚动推进。
2、帮扶范围:全国
3、帮扶对象:
(1)直接帮扶对象:青少年儿童(项目实施地区6—18岁学龄段青少年;在校园、社区中重点关注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经历家庭重大变故、校园适应困难,以及存在情绪、压力或行为困扰的青少年)。
(2)间接帮扶对象:基层心理工作者(班主任、德育教师、学校心理教师、社区工作者、医护人员、家庭教育指导人员及项目志愿者等直接服务青少年儿童的基层人员)。
4、帮扶对象筛选标准:
(1)由项目地区共青团、教育体育局、民政等部门统一组织参与活动。
(2)在校教师以及与儿童心理健康紧密相关的医院工作者、家庭指导中心志愿者、共青团妇联及民政部门报送的志愿者等。
5、具体执行计划:
(1)每年1-2月,需求调研与对象确认。面向学校和社区开展需求访谈;由具有心理健康资质的教师、医生结合访谈、日常观察和适龄合规量表,对学龄段青少年进行心理健康需求评估;同步完成基层心理工作者报名或推荐及受助对象分类建档。
(2)每年2-6月,进行人才培育。分批面向班主任、德育教师、学校心理教师、社区工作者、医护人员、家庭教育指导人员及项目志愿者开展不少于100课时的课程、实操、督导与考核。
(3)每年3-11月,开展校园及社区落地、个案支持。围绕学龄段心理成长关键阶段,在项目学校及社区青少年服务场所,针对学龄段青少年开展情绪识别、压力应对、同伴支持、沟通与求助技能团体活动及个案支持。
(4)每年3-12月,专业督导与质量控制。每季度开展抽查服务记录和知情同意材料,开展案例督导、隐私保护、未成年人保护及危机转介复盘,纠正不规范服务。
(5)每年12月,汇总覆盖人数、服务完成量、转介和随访情况、受助反馈及资金使用情况,开展满意度回访和年度复盘。
1、预算审核说明:中华思源工程基金会已根据基金会预算采购标准及采购流程规范对本项目的预算进行审核,确认符合基金会的预算制定规范及采购规范,如有疑问,请联系思源工程:联系电话:010-85698044;邮箱:office@sygoc.org.cn
2、注: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有关规定,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可以依据市场需要自行开展能力水平评价活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支持企业大力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04号)第一条进一步确立“谁用人、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人社部关于《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的政策解答也明确,水平评价可由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具体实施。因此,心理咨询人员可以由具有相应专业能力和公信力的行业组织,依据公开的评价标准、程序和伦理规范实施分级评价并颁发行业水平评价证书,评价结果供用人单位和服务对象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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